上海市全社会用电量分类占比(2024年数据)
根据国家统计局分类标准(第一产业、第二产业、第三产业、居民用电),结合上海市统计局及中电联数据,2024年上海市用电结构如下:
工业用电:985.32亿千瓦时(占第二产业99%),其中:
制造业:约750亿千瓦时,占工业用电的76.1%,占全社会用电量的37.8%;
采矿业:不足1亿千瓦时(上海无大型采矿业);
电力/热力/燃气供应业:约135亿千瓦时(主要为电网输配电损耗)。
建筑业:10亿千瓦时(占第二产业1%)。
信息传输/软件业:78.88亿千瓦时(+21.2%);
充换电服务业:50.9亿千瓦时(+50.9%);
商业楼宇用电:约150亿千瓦时(空调负荷占60%)。
城镇居民用电18.55亿千瓦时,乡村居民0.30亿千瓦时;
夏季空调负荷占居民用电的40%-50%,冬季供暖需求较低。
制造业占比修正:此前误将工业用电等同于制造业用电。实际制造业仅占全社会用电量的37.8%(非93.4%),第二产业整体占比约50%。
第三产业用电量(669亿千瓦时)来自上海市统计局公布的细分行业数据;
居民用电量(319.54亿千瓦时)包含城镇和乡村居民用电;
第二产业用电量通过全社会用电量减去其他三类得出。
第三产业用电占比33.7%,接近第二产业(50.2%),反映上海服务业高度发达。
但工业仍为用电绝对主力,尤其是汽车制造(122.46万辆产量对应高用电需求)、集成电路等产业。
火电装机占比83.07%,新能源(风电+光伏)装机占比仅16.93%;
单位GDP电耗:0.37千瓦时/元(全国平均0.55),能效水平较高但减排压力仍存。
上海市用电结构呈现“二产仍重、三产崛起、居民稳定”的特点,制造业用电占比约37.8%(非此前误判的93.4%),第三产业与居民用电合计占比达49.8%。未来需进一步优化工业能效、扩大新能源消纳,以匹配“双碳”目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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